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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固基,促能源绿色发展
2026-03-23 11:00:26 阅读量: 来源:中国能源报

  法治立基,能源向新。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法典化”新阶段。

  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法典》是对现行30多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的系统整合。其中,能源作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发力点,在《法典》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尤其是在《法典》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中,单设“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一章,提及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将碳达峰碳中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重大战略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的法治依据。

  受访人士纷纷表示,《法典》的颁布,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更是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它将绿色低碳发展从政策导向上升为法律刚性,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重塑,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根本保障。法治引领新纪元,以长期主义精神推动能源行业行稳致远。

  让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有典可依”

  将“绿色低碳发展”在基本法典中单独成编属全球首次。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关键攻坚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告显示,即便落实各国国家自主贡献,预计本世纪末全球气温升幅仍将达2.3至2.5摄氏度,减排时间窗口持续收窄。

  “从时代需求来看,《法典》顺应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趋势,也开创了全球生态环境法典化先河。”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与法律分会主任委员陈景东告诉记者。

  一直以来,我国受资源禀赋影响,能源结构偏煤,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碳排放占比偏高,资源利用效率仍存提升空间。这不仅造成大量能源资源无效消耗,也持续加剧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压力,推高生态环保治理成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认为:“粗放的发展方式,不仅浪费资源能源,而且会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因此,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必须转变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法典》的发布,推动能源绿色低碳从分散规制走向系统立法,真正进一步实现“有典可依、有规可循”。

  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冯相昭介绍,《法典》出台前,能源管理往往偏重供给保障,环境约束条款呈现碎片化。“《法典》的通过,将能源的开发、转化、运输、消费全过程全都纳入生态环境基准。这意味着能源活动不再仅仅是经济活动,其环境外部性被法律化,从原来的‘政策驱动’转向‘制度刚性’。法律的稳定性为长周期、高投入的能源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预期。”

  《法典》层面的明确定义,也为能源行业带来多重机遇与信心。

  “《法典》的正式颁布,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也为能源企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英歌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写入法律,为行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治环境。如《法典》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细化‘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这为分布式光伏和储能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引领能源结构与用能转型全面法治化

  《法典》以专门篇章系统规制“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正式引领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与用能方式变革全面转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这一深刻变革,将重构整个能源行业的竞争逻辑与发展格局。

  中国科学院院士滕吉文近日表示,实现“双碳”目标,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去煤化或去化石能源化”,更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清晰认识到我国资源禀赋的现实情况。“这意味着推动能源结构的平稳转型,核心问题在于科技创新与新能源的多元化开发和高效耦合利用。未来的能源结构必然是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的优化匹配。”

  《法典》明确,国家鼓励、支持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相关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能源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应当纳入国家科技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支持领域。

  “《法典》通过法律义务形式,重新定义了各类能源主体的生态位。例如,煤电从‘主体电源’向‘调节性/支撑性电源’的法治锁定,新能源从‘补充能源’变为‘法律优先’,储能与氢能获得‘绿色法律身份’。”冯相昭说。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风电光伏累计并网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占比47%;风光发电量合计2.3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2%,创历史新高。

  “《法典》将可再生能源从‘补充能源’提升为‘主体能源’,对光伏企业而言,意味着从市场的‘配角’转变为能源系统的‘主角’。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也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的弃光限电问题。”王英歌说。

  中船科技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风电行业正迎来“十五五”海上风电装机翻番、深远海开发提速、全球出海提质的黄金发展期,《法典》的颁布为行业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法治航向。“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连续四年全球第一,‘十五五’末将冲刺1亿千瓦目标。《法典》明确生态保护与能源开发协同发展要求,与国家‘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开发、海上风电‘一海多用’等政策高度契合。当前全球航运等领域减排需求迫切,绿色燃料成为能源转型重要方向。《法典》为全产业链循环等转型方向提供了清晰法治指引,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与此同时,《法典》正在重塑能源发展的底层逻辑,推动行业从“资源驱动”向“技术与市场双轮驱动”跃迁,其配套的严格违法惩戒机制,更直接重构了行业竞争格局。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分院副院长杨铮举例说:“如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的罚款、个人责任追究等,使环保合规成为企业生存底线,合规成本上升,技术先进、环保绩效好的企业将获得竞争优势,这将激发能源行业竞争格局向绿色、高效方向发展。”

  节能降碳成高质量发展必选项

  随着“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刚性约束,清洁能源、高耗能行业、节能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均将面临价值重估,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在能源供应侧、应用侧全面迎来深刻重塑,碳管理意识逐步成为影响市场竞争力与长期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

  受访人士指出,《法典》筑牢制度根基,政策明确实施路径,碳排放双控强化过程管控,形成“法治引领、政策推动、管控倒逼”的良性循环,推动能源行业从生产端到消费端实现用能效率跃升,持续降低碳排放,助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双碳”目标实现。

  陈景东认为,《法典》通过法治规范、协同衔接、刚性约束,与国家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碳排放双控等政策形成合力,全方位推动能源行业全链条绿色转型。“《法典》将节能降碳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节能优先、低碳发展的核心原则,把国家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目标要求、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的管控标准,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条款,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具体来看,“在生产端,《法典》衔接能耗双控政策,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法律规范,明确能源生产企业的节能责任与低碳转型义务,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升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加速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能源生产结构优化升级。在消费端,《法典》完善用能约束与激励制度,配合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引导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用能领域提升用能效率,推广节能技术与产品,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形成全社会节能降碳共识,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和固化,为建设能源强国奠定基础。”陈景东进一步表示。

  冯相昭表示,《法典》构建的“降碳—减污—节能”协同制度,将通过“两端一过程”实现用能效率跃升与降碳脱碳目标。其中,在生产端,主要通过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迫使能源生产企业从追求“规模效益”转向追求“碳生产力”。而在消费端,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的环境法律责任,不仅是交电费,还要交“碳账本”。

  企业碳管理能力的全面升级,也为全国碳市场的规范运行与深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法典》更为碳市场的制度化、长效化运行提供了顶层法治支撑。

  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黄锦鹏向记者介绍:“《法典》对碳市场的核心要素做了原则性规定,既能确保政策稳定性,又给碳市场制度创新留足了空间。如碳市场最核心的配额总量与分配,《法典》只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会按年制定不同行业的配额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具体的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分配方式、关键的分配参数等随年度变化。”

  瀚蓝环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法典》确立了碳交易的法律地位,这极大丰富了环保企业的价值内涵。那些在污染物处理过程中同步实现碳减排的项目,可以额外获得碳资产收益,碳减排价值有望进一步释放。”

  “未来,在《法典》的影响下,碳市场将加速发展,控排交易市场将充分发挥倒逼机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将围绕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方法学发布,加速市场调节机制,很多目前不具备经济性的节能降碳技术,今后有望获得市场激励。”江西电建公司碳中和研究院副院长李刚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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