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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竞价销售交易J251212520预告
2025-09-26 16:07:53 阅读量:

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

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编号:J25121252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供货煤矿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副产品寨崖底煤矿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出厂价500150不限5不限
B标段副产品寨崖底煤矿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出厂价500150不限5不限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灰分

(Ad)

(%)

A标段焦煤中煤≥3300≤5≤5≤50
B标段焦煤中煤≥3300≤5≤5≤50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以现货质量为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前请务必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煤质不稳定,以实发为准。交易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了了解。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09-29 08:30: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1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09-29 09:00

B标段:2025-09-29 09:0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

(1)提货地点: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2)运输方式:公路,用户自提。(3)提货期限:合同签订付款之日起60日内必须完成拉运。(4)出卖人按时安排买受人拉运,买受人应在限定的期限内逐日、均衡完成提货任务。如不执行,影响煤矿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将扣除其保证金并终止合同。(5)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0%(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6)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矿方生产,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09-30至2025-11-28

B标段:2025-09-30至2025-11-28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含税出厂价。(2)支付方式:①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次日与出卖人线下签订煤炭买卖合同,买受人需将全额货款以现汇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预付到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不履行付款约定视同违约,将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付款前需及时联系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确认付款账户,如不按约定付款,买受人需承担相应后果。②合同履行完后,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根据买受人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的煤炭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的计量结果为准。(2)质量:以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的检验数据为准,发热量在3300±100大卡属于正常范围。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成交规则:无限制
    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王燕林 15534365827

交易中心:冯伟 18636069799

张斌 13503549891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6829737 13934587773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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