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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竞价采购交易J251212531预告
2025-09-27 09:14:44 阅读量:

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51212531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动力煤宁武西站机务站台公路运输含税到场价170005151不限

备注:每次竞卖降价最小幅度为1元,含税车板价515元/吨(包含站台费25元)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A标段烟煤末煤≥4800≤8≤2≥25

备注:挥发分为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具体要求包括:(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严禁报名要求:(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2)注册成立时间2年以下的企业或近期(半年)未经营的企业;(3)上下游企业均为无实体的贸易用户的业务模式;(4)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5)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6)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6)用户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截止2025-09-27 14:30: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09-27 15: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收履约

⑴ 交货地点:宁武西站机务站台。 交货方式:公路,送货。用户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⑵ 交货期限:A标段交货期限2025年9月27日18时-2025年10月31日18时(在双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每标段成交企业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550吨执行)段成交企业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550吨执行) ⑶ 成交企业在规定交货期限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交煤余量不足合同余量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⑷ 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对存在虚报供货质量、故意掺杂使假等恶劣行为的;违反阳泉天成煤炭铁路集运有限公司有关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经发现业务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09-27至2025-10-31

七、货款结算

结算方式为: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后,交易双方确认交易煤炭质量、数量情况,购方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供应方开具发票挂账,待发票收到后现汇结算相应货款。

八、煤质验收

⑴ 数量:以下游终端用户实收数为准。 ⑵ 质量:以下游终端用户的检验数据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成交规则:无限制
    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窦慧生 18203532225

交易中心:常杰芸 18306863588

亢凯 13994252537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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