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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采购交易J251212549预告
2025-09-27 13:45:32 阅读量:

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51212549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化工用原料煤华阳氮基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100090011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粒度

(mm)

固定碳

(%)

限下率

(%)

其它

A标段无烟煤洗混块≤5≤1.2≤813-40≥78≤5含矸率≤5%

备注:昔阳块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⑴报名条件: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具体要求包括:(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3)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严禁报名要求:(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2)注册成立时间2年以下的企业或近期(半年)未经营的企业;(3)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4)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⑵报名时间:2025年9月28日9时 ⑶竞价交易时间:A标段:2025年9月28日9时 30分 竞价交易说明: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2.报名时间:截止2025-09-28 09:00: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09-28 09: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

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收地点: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料料场。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供方)承运至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料料场,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自卸汽车)。 (3)供货期限: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5日。 (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供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95%以上,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6)在供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09-28至2025-10-05

七、货款结算

2、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 (1)价格:现汇到厂含税价(税率13%)。 (2)结算方式:本合同执行到厂一票结算,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收过磅数量为准,结算金额为结算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出卖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给买受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挂账后进行现汇付款。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到厂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洗混块按照合同质量标准验收考核,并根据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化验结果进行质量扣罚。质量考核指标:颗粒度13mm-40mm,颗粒度限下≤5%,每超1%,扣罚4元/吨;全水分≤5%,每超1%,扣罚16元/吨;挥发分≤8%,每超1%,扣罚16元/吨;固定碳≥78%,每降1%,扣罚16元/吨;硫含量≤1.2%,每超0.1%,扣罚10元/吨,含矸率≤5%,每超1%,扣罚16元/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成交规则:无限制
    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贾经理 13037064246

交易中心:常杰芸 18306863588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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