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商: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平台功能,应对市场变化,创新交易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最新研发的量价挂钩交易方式,将于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敬请广大交易商积极参与。
一、名词释义
量价挂钩交易:交易商委托交易中心,将拟销售(或采购)的商品以电子报单的方式在煤炭交易网进行公布和宣传推介,参与方按要求报名,在交易时间内以竞买(或竞卖)的方式轮番报价并按需报量,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先后原则自动排序有效报价和报量,应用量价挂钩机制依序自动成交的交易方式。
量价挂钩机制:指委托方在委托函中设定的,当成交方成交量达到或超过指定数量时,触发成交价格下浮(或上浮)的一种策略。
二、主要特点:
1.参与方在报价的同时,可以按需报量,成交价格根据成交量有不同程度浮动,是价与量紧密关联的一种交易方式。
2.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先后原则自动排序有效报价和报量,应用量价挂钩机制依序自动成交。
3.委托量原则上不低于1万吨、不高于10万吨,最小报量和最小加量梯度原则上不小于1000吨。
4.交易中心结合市场运行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量价挂钩机制:成交价格=最终报价±(基础价格*N%),N为价格浮动系数,N=1、2、3、4、5、6;如委托销售,成交价下浮;如委托采购,成交价上浮;下浮或上浮价格向下取整。
5.其他相关要求和交易流程,按现行煤炭现货交易规则及保证金监管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量价挂钩机制表(以销售为例) | |||
序号 | 成交量 (万吨) | 价格浮动系数 | 成交价 (元/吨) |
1 | 0.5≤成交量<1 | 1% |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1% |
2 | 1≤成交量<3 | 2% |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2% |
3 | 3≤成交量<5 | 3% |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3% |
4 | 5≤成交量<7 | 4% |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4% |
5 | 7≤成交量<10 | 5% |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5% |
6 | 10 | 6% |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6% |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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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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