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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量价挂钩交易模式正式上线运行的公告
2025-07-30 15:28:17 阅读量:

尊敬的交易商: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平台功能,应对市场变化,创新交易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最新研发的量价挂钩交易方式,将于8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敬请广大交易商积极参与。

一、名词释义

量价挂钩交易:交易商委托交易中心,将拟销售(或采购)的商品以电子报单的方式在煤炭交易网进行公布和宣传推介,参与方按要求报名,在交易时间内以竞买(或竞卖)的方式轮番报价并按需报量,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先后原则自动排序有效报价和报量,应用量价挂钩机制依序自动成交的交易方式。

量价挂钩机制:指委托方在委托函中设定的,当成交方成交量达到或超过指定数量时,触发成交价格下浮(或上浮)的一种策略。

二、主要特点:

1.参与方在报价的同时,可以按需报量,成交价格根据成交量有不同程度浮动,是价与量紧密关联的一种交易方式。

2.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先后原则自动排序有效报价和报量,应用量价挂钩机制依序自动成交

3.委托量原则上不低于1不高于10吨,最小报量和最小加量梯度原则上不小于1000吨。

4.交易中心结合市场运行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量价挂钩机制:成交价格=最终报价±(基础价格*N%),N为价格浮动系数,N=1、2、3、4、5、6;如委托销售,成交价下浮;如委托采购,成交价上浮;下浮或上浮价格向下取整

5.其他相关要求和交易流程,按现行煤炭现货交易规则及保证金监管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量价挂钩机制表(以销售为例)

序号

成交量

(万吨)

价格浮动系数

成交价

(元/吨)

1

0.5≤成交量<1

1%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1%

2

1≤成交量<3

2%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2%

3

3≤成交量<5

3%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3%

4

5≤成交量<7

4%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4%

5

7≤成交量<10

5%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5%

6

10

6%

最终报价-基础价格*6%

 

附件: 量价挂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docx

      量价挂钩交易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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